29日,本報曾報道吉大園林路信海大廈邊上一家商戶門口數米長的綠化帶被鏟掉后,鋪成水泥地用來停車。30日,記者從拱北園林所了解到,相關工作人員已前去調查,由于無商戶承認,已報給香洲區城管局吉大執法中隊立案處理。吉大執法中隊相關負責人表示,由于已成既成事實,難以取證以及找到當事人,處罰存在難度。
城市綠化帶美化了環境,扮靚了城市,是城市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每位居民的共同財產,我們沒有任何理由對其進行破壞,大家都能自覺愛護城市綠化的同時,相關部門能夠加強監管,如果破壞者賠償了損失,并被罰款,甚至追究法律責任,提高震懾力,也許會對保護城市綠化產生一定作用。
然而,因找不到當事人,被破壞的綠化帶可能需“公家買單”,由園林所進行恢復。這樣的處理結果,也難怪商家敢肆意破壞公共綠地。我們甚至相信,如果不是市民卓先生報料,而且本報也予以報道,這件事可能永遠都不會有人過問。
綠化帶被毀取證何難之有?像破壞公共綠地建停車位這種近乎公開的事情,除非執法部門不當回事,否則查處起來并不是太難。如果我們總是像過去那樣,不屑于為一些破壞規矩的小事情費心勞神,并且總以“取證難”、“難處罰”而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終損失由“公家買單”,那么隨著私家車的不斷增多,打綠地主意的人還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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