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5大城市群發展臨三大問題
亟需新型區域協作機制
對癥分析后發現,頂層戰略設計在城市群的發展中顯得尤為重要,是實現城市群優勢共振強化和功能互補優化的關鍵之處。
馮俏彬認為,城市群要想將口號化為行動,需要在理念、規則、具體合作方式等方面作出改變,“這就需要一種新型的區域協作機制,既依托于現在的行政區,又超脫于現在的行政區,能夠以合作的心態來解決發展中面臨的問題”。
“設計具有剛性的協作規則、設立支持合作的機構、確定清晰的合作方向、制定政策手段、建立利益協調機制、吸取政府之外的支持力量……這些工作都是城市群規劃中亟需去做的。”馮俏彬對記者強調。
沈云昌同樣認為,新型區域協作機制可以起到“內外兼修”的作用:“內部要實現優勢強化、功能互補,解決好城與城之間的合作關系;外部要提升城市群競爭力,產業集群專業化、城市集群高端化、整體發展優質化。”
沈云昌認為,破除以上問題的關鍵是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是政績考核目標多元化。城市群統一規劃、綜合協調后,就要求各地分工有序、功能互補。這樣勢必會出現有些地方多發展(例如產業基地)、有些地方少發展(例如生態水源地),有些地方重點發展制造業、有些地方重點發展服務業、有些地方重點發展農業……這種打破原來各地門門齊的局面。
這就要求在政績考核上必須目標多元化,不同地區承擔的任務不同,就采取不同的政績考核目標,而不是統一標準的關鍵指標。例如,生態區域就重點考核生態優化,制造業區域重點考核產值、稅收、就業等。只有這樣,各地才會安心的各司其職。
二是財政稅收分配合理化。既然在城市群大區域內合理進行城市分工,那么在財政稅收的分配上就要合理化,這樣有些城市才會積極按照統一分工發展財稅少的產業,避免同質競爭。與此同時,財政稅收分配合理化才能促進城市與城市之間醫療衛生、學校等基礎設分布合理化,最終促進整個城市群健康發展。
三是市場競爭自由化。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從市場經濟機制、行政管理制度、要素流動制約因素等各方面改進,實現更高程度的市場競爭自由化,才能進一步在城市群內打破地方保護主義。
編輯:dai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