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魅力如何生成,如何規劃?
五、城鄉關系的平等性規定
城鄉關系和諧是魅力城市的必要條件。和諧的城鄉關系要確保鄉村地區是中產階層的生活工作領域。農民必須是專業農戶,他們的平均收入應該達到城鄉平均收入水平。一部分“逆城市化”人口更應系收入較高的人群。低收入人群應該生活在城市。為此,一個城市所在的大的區域,城市化率應該達到75%以上。
城鄉關系的平等,主要指城鄉居民之間的權利平等,而不是建設投資在城鄉間等量齊觀。
把無農事或農事少的“村莊”當城市來建設,邏輯上是對的。但是,平均不到2000人的60萬個行政村,怎么按城市標準建設?如果按自然村說,一個居民點平均人口400人左右,又怎么給它們提供現代基礎設施?若真要按現代城市的標準去建設,那是瞎糟蹋財力,根本做不到。如果就地建設,就會有一大批沒有吸引力的假“城市”,脫離農業,年輕人不會喜歡,最終會被他們遺棄?,F在一些地方的“遷村并居”已經發生了這樣的問題。
因此,我們面對的所謂“農村公共服務”問題,本質上主要是一個城市問題。具體說,就是國家沒有給脫離農業的大量的“農村人口”提供城市生活條件。這主要不是城鄉的不平等,而是“市民”之間的不平等。換句話說,我們給一部分人戴上了“鐵帽子”,盡管他們不再是農民,他們的家鄉不再是農業區,但我們非要把他們看做農民,把他們的家鄉看做農村,還說要幫他們建設“新農村”,而我們實際上做不到。
當然,農民總是要有的,農村也是消滅不了的。那么,他們的公共服務水平不需要提高么?回答是肯定的。但我們千萬要腦子清醒,我們不是要為9億多人和60萬個行政村提供“農村公共服務”。我們需要換一種思路,僅僅給真正務農的農民提供“農村公共服務”,而這些人口的規模最終應該占國民的10%左右,乃至更少,因為他們生產的GDP占我國經濟總量的比重終會降到10%以下。這些人口也用不著居住在五、六十萬個行政村中,只需要將現在大部分自然村(約200多萬個)轉變為小型居民點就可以了,每個居民點平均也就十來戶人家。這些小型居民點不必建村委會,不必搞文化中心,更不必修幾縱幾橫的街道,也就是說,這些居民點上的專業農戶在離家幾公里到幾十公里不等的各類城市去滿足他們的某些公共需求,而他們的社會保障的收支往來,也通過現代金融網絡得以實現。概言之,農民變成了“城外市民”;農村只意味著田野,而不是某種人口部落的領地,所謂農村公共服務不過是城市公共服務的一部分。這個目標實現了,我們的農民的名片上就會寫類似這樣的話:張好農,圓夢農場主,廣州市米香路18號。由這張名片,他不怕收不到郵件,因為這條路上興許就18戶人家,盡管它可能有18公里長。這是我的假想。
六、城市內部區域的開放性規定
城市內部區域的足夠的開放性,是城市魅力形成的重要條件。城市不應是由一個個“土圍子”構成。變化,是城市的重要特征,而促成變化的要素包括人的階層流動、城鄉風景和物資流動,以及人在街道的活動,還有生活場景轉換的可能等等。而流動性增加的前提,是足夠的開放度。在此,我們不得不對各種“大盤”表示質疑,即便是竭力完善配套的情況下,那也肯定不是真實的城市生活。
我們不希望中國是一個“圍墻社會”。把建筑物,把社區,甚至把村莊用大墻圍起來,是中國的“特色”,但這不美好。在倫敦,從唐寧街5號首相府到白金漢宮之間有一片園林地帶,大約與北京的中南海+北海公園一般大小。這片地方沒有圍墻,唐寧街5號也沒有圍墻。白金漢宮是有圍墻的;圍墻大概是一種舊時代王權的象征。但白金漢宮的圍墻局限在王室建筑的四周,范圍并不很大,且有一些金屬欄桿,不妨礙游人觀賞里邊的大體景觀。王宮的儀仗隊在宮外也有活動,可滿足游人的觀賞需要。因為王宮的包圍和守護并不是戒備森嚴,所以不時有竊賊或好事之徒溜進王宮的消息見諸報端。對英國王宮的很顯自律精神的圍墻,英國人似乎很滿意,沒有聽說什么人或什么團體要求拆除這圍墻。但我相信,如果唐寧街5號也給自己添加一堵圍墻,十有八九不會成功。這里有英國人很微妙的“建筑政治”:那片園林不能圈起來,首相府也不能圈起來,因為那涉及公共利益。但王宮可以圈起來,因為它大體象征了人們對舊時代的回憶。允許王室成員們在圍墻里生活,還因為,王室成員們的行為受到英國法律的約束,他們也大體有比較強的自律精神。唐寧街5號拿什么做交換,讓英國人同意他們圈起一堵圍墻?好像拿不出什么來。
中國人骨子里喜歡圍墻么?似乎也不盡然。古代的圍墻與戰爭防御有關,區別是歐洲人多把墻和墻與建筑主體統一起來,形成城堡,而中國人把墻的功能推到極端,使墻成為“長城”。墻沒有觀賞價值,除非它變成長城;但城堡如果建造得好就有了觀賞性。現代社會的圍墻不再具有軍事功能,可中國人為什么還喜歡圈墻?這似乎是令人費解的事。仔細想想,也不奇怪。中國的墻有了另一種功能,就是圈占公地。公地不見得都有值得侵占的價值,例如國家所有的沙漠荒原,但如果公地一旦有了創造財富的價值,便受人覬覦。在公地上把墻圈起來,其實是建立一種排他性權利,想把公地變為準私有土地。這種心理放大后,一個社區的人們也會有集體圈墻意識,用大墻把自己圍起來。因為普遍圈墻,中國城市的“街區”(block)便很大,于是,城市發生“毛細血管不通”的交通問題,于是就堵車,就有了霧霾,就把一個中國搞到灰蒙蒙的程度。
如果限制公地的范圍,人們反倒不必圈墻。在現代和平時期,人們有足夠的技術劃定私有土地邊界,用圈墻的辦法維護產權實在是“負和”行為,于是,大家便不去圈墻。歐美的哪一個大學圈了圍墻?但我們的北大、清華卻是圈了圍墻的;我們的武漢大學干脆在櫻花盛開的時節賣起了門票。這樣的文明高地尚且如此,其他地方還有不圈圍墻的理由么?
所以,我們要通過土地制度的改革讓中國大地盡量少些圍墻,多些敞地。大家都在美的創造中展開競爭,并讓美變得通透,成為中國人免費欣賞和擁有的共同財富。
七、城市土地所有權的混合性規定
合理配置土地產權,有利于降低城市設施建設與維護的費用,提高城市公共設施使用的便捷程度。對于城市中心區,一個很重要的關于混合的理念是公共設施和“私家領地”之間的融通。歐美很多城市中心區的衰落是因為私有制,使得中心區的公共服務不能升級和保障,從而影響活力。目前的改良措施,就是重新系統性植入公共設施,例如連續的可穿越所有獨立產權物業(包括政府機關和宗教建筑)的人行步道。香港、波士頓都有這方面成功的嘗試。這種新的理念及其在實踐中的操作,實際上更新了所有權理論,應該使人們對“土地私有制”有不同于過去的看法。
土地使用合理平等和具有可變的靈活性,可以增加城市魅力。應限制公共部門占據過多土地。公共部門的建筑設施可以向空中發展,盡可能擴大居民建筑用地的比例。無論在城市區域還是郊區,都必須要求占據過大面積的私人宅地向公眾開放,否則要將封閉區域計入房產稅的計征范圍。這方面要修訂或制定相關法律。公共部門的庭院除由軍隊特殊保護的特殊區域之外,其余所有公共部門占據的院落必須向社會開放,不能有封閉獨享特權。移民這個話題,在大中城市甚至小城市會越來越熱門,人的流動性增加,相應要增加空間功能的可變性,比如一層破墻開店,比如車庫里開辦公司,比如廠房轉變使用功能,這些都是城市產業、文化升級的重要跡象,應做對應性研究而不是板起面孔的規控管理。有學者專門研究深圳的城中村,自發有機生成的社區商業類型是模范城市開發區的三倍以上,高便利性加之低廉的生活成本,成為年輕學子駐足之所。
(作者黨國英系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吳文媛系深圳雅克蘭德設計有限公司首席規劃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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